基金设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
基金设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
基金的设立是一项涉及多个程序和事项的复杂过程。小编将从基金设立人提交申请、审核批准、设立基金管理公司、制定经营范围、核定公司名称、产业基金投资管理等方面,分析基金设立的一般程序。
1. 提交申请和审核
基金设立人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交设立申请书和相关材料。
民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
2. 批准设立基金会
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基金会应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,并颁发营业执照。
设立的基金会应在7日内,将登记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民政部门备案。
3.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
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设立基金的前提条件之一。
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并获得相应的证照。
具体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、提交相关材料、经审核后领取证照等。
4. 制定经营范围
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《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暂行办法》规定的经营范围、业务范围,制定自身的经营范围。
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股权投资、投资管理、基金管理、私募等。
5. 核定公司名称
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规定,不能包含特定字样,如股权投资、投资管理、基金管理。
一般公司名称应为“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”、“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”等。
6. 产业基金投资管理程序
产业基金投资管理的一般程序包括项目征集、项目初审、项目立项、尽职调查、项目评审、项目报批、项目公示、签约出资、投后管理等环节。
7. 基金会设立的难点
在申请设立基金会之前,需要准备基金会设立的理事成员等资料,并按要求提交可行性报告。
这个过程需要与当地民政局进行频繁的沟通,包括业务范围、出资人、法人、秘书等事项。
8. 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流程
私募基金公司设立的详细流程包括填写申请书、预先核准申请、注册基金公司、备案等步骤。
以上是基金设立的一般程序的详细介绍。在实际操作中,还需要注意各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和时间限制,以确保基金能够顺利设立和运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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